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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

中毒一般救治措施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8 点击量:


毒物与中毒

凡能损害机体的组织与器官、并能在组织与器官内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使机体发生病理变化的物质,称为毒物,而毒物引起的疾病称为中毒。

一般救治措施

急性中毒救治的步骤是:

①快速确定诊断,估计中毒程度;

②尽快排出尚未吸收的毒物,以降低中毒程度;

③对已吸收的毒物采取排毒和解毒措施;

④对症与支持治疗。

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吸入性中毒

应尽快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必要时给予氧气吸入、进行人工呼吸。

经皮肤和黏膜吸收中毒

①清洗:皮肤接触腐蚀性毒物者,冲洗时间要求达15~30min,并用适当的中和液或解毒液冲洗。

②阻止毒物扩散——对由伤口进入或其他原因进入局部的药物中毒,要用止血带结扎,尽量减少毒物吸收,必要时行局部引流排毒。

③眼部处理: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5min,并滴入相应的中和剂;对固体的腐蚀性毒物颗粒,要用器械的方法取出结膜和角膜异物。

经消化道吸收中毒

大多数中毒患者为口服摄入,排毒最直接的方法是催吐、洗胃。对神志清醒的患者,只要胃内尚有毒物,均应采取催吐、洗胃的方法以清除胃内毒物。

(1)催吐。药物催吐:阿扑吗啡是一种有效的催吐剂

注意事项:

①禁用于昏迷及休克状态者;

②中毒引起抽搐、惊厥未被控制之前不宜催吐;

③患有食道静脉曲张、主动脉瘤、胃溃疡出血、严重心脏病等患者不宜催吐;

④孕妇慎用;

⑤当呕吐时,患者头部应放低或转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人气管发生窒息或引起肺炎。

(2)洗胃洗胃的目的主要是清除胃内毒物,阻止毒物吸收和毒物吸附,对水溶性药物中毒,洗胃比较适用。

常用洗胃液的作用及注意事项

1:5000-1:10000高锰酸钾溶液 为氧化剂,可破坏生物碱及有机物,常用于巴比妥类、阿片类、土的宁、烟碱、奎宁、毒扁豆碱基砷化物、氰化物、无机磷等药物中毒 ①有很强的刺激性,未溶解的颗粒不得与胃粘膜或其他组织接触②1605、1059、3911、乐果中毒时禁用
活性炭混悬液(0.2%-0.5%) 为强力吸附剂,可阻止毒物吸收,适于有机及无机毒物中毒 对氰化物无效
牛奶与水等量混合 可缓和硫酸铜、氯酸盐等化学物质的刺激作用
鸡蛋白 可吸附砷,沉淀汞,可用于砷、汞等中毒
淀粉溶液(米汤、面糊、1%-10%淀粉) 对中和碘有效,用于碘中毒洗胃,直至洗出液清晰,不显现蓝色为止
1%-2%氯化钠溶液或生理盐水 常用于中毒药物不明的急性中毒,可用于砷化物、硝酸银等药物中毒,形成腐蚀性较小的氯化物 应避免使用热溶液以防血管扩张,促进中毒药物吸收
3%-5%鞣酸溶液 可使大部分有机及无机化合物沉淀,如阿朴吗啡、土的宁、生物碱、洋地黄及铅、铝等重金属 可用浓茶代替,不宜在胃内滞留

洗胃注意事项:

①中毒毒物进人体内时间在4~6小时之内应洗胃,超过4~6小时毒物大多吸收,但是如果服毒量很大或者毒物过多,或所服毒物存在胃一血一胃循环,尽管超过6小时,仍有洗胃的指征;

②深度昏迷,洗胃时可能引起吸入性肺炎。

③中毒引起的惊厥未被控制之前禁止洗胃,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惊厥或呼吸停止应立即停止洗胃并对症治疗;

④每次灌入洗胃液为300-400ml,最多不超过500ml,过多则易将毒物驱入肠中;

⑤强腐蚀剂中毒患者禁止洗胃,因可能引起食道及胃穿孔;

⑥洗胃时要注意减少注入液体压力,防止胃穿孔;

⑦挥发性烃类化合物(如汽油)口服中毒患者不宜洗胃,因胃反流后可引起类脂质性肺炎;

⑧应将胃内容物抽出做毒物分析鉴定。

加速毒物排泄,减少吸收

1.导泻

一般用硫酸钠或硫酸镁15-30g溶解于200ml水中内服导泻,以硫酸钠较为常用。

注意事项:

①若毒物引起严重腹泻,不能用导泻法;

②腐蚀性毒物中毒或极度衰弱者禁用导泻法。

③镇静药与催眠药中毒时,避免使用硫酸镁导泻。

2.灌肠

洗肠一般用1%微温盐水、1%肥皂水或清水,或将药用炭加于洗肠液中,以加速毒物吸附后排出。

3.利尿

静注呋塞米20-40mg,也可选用其他利尿剂。

注意事项:

①由于利尿剂作用较强,对电解质平衡病人较大,所以必须在密切观察下使用,以免发生电解质紊乱;

②肾衰竭者不宜采用强利尿剂;

③考虑心脏负荷等情况。

4.血液净化

可以迅速清除体内毒物,使重症中毒患者的预后大为改观。

血液净化的方法主要有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注、血液滤过和血浆置换等

药物拮抗解毒

某些毒物有特效的拮抗剂,因此在进行排毒的同时,应积极使用特效拮抗剂。拮抗剂可分为四类。

1.物理性拮抗剂

药用炭等可吸附中毒物质,蛋白、牛乳可沉淀重金属,并对黏膜起保护润滑作用。

2.化学性拮抗剂

如弱酸中和强碱,弱碱中和强酸,二巯丙醇夺取已与组织中酶系统结合的金属物等。

3.生理性拮抗剂

生理拮抗剂能拮抗中毒毒物对机体生理功能的扰乱作用,例如阿托品拮抗有机磷中毒、毛果芸香碱拮抗颠茄碱类中毒。

4.特殊解毒剂

二巯丙醇 用于砷、汞、金、铋及酒石酸锑钾中毒。
二巯丁二钠(二巯琥珀酸钠) 用于锑、铅、汞、砷的中毒,并预防镉、钴、镍的中毒。
依地酸钙钠(解铅乐、EDTA Na-Ca) 用于铅、锰、铜、镉等中毒,尤以铅中毒疗效好,也可用于镭、钚、铀、钍中毒。
青霉胺(D-盐酸青霉胺) 用于铜、汞、铅中毒的解毒,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病。
亚甲蓝(美蓝) 用于氰化物中毒,小剂量可治疗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亚硝酸盐中毒等)
硫代硫酸钠(次亚硫酸钠) 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用于砷、汞、铅中毒等。
碘解磷定(解磷定) 用于有机磷中毒。
氯磷定 用于有机磷中毒。
双复磷 用途同氯磷定。其特点是能通过血脑屏障。
双解磷 用途同双复磷。但其不能通过血脑屏障。
盐酸戊乙奎醚 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和中毒后期或胆碱酯酶(ChE)老化后维持阿托品化。
亚硝酸钠 治疗氰化物中毒。
盐酸烯丙吗啡 用于吗啡、哌替啶急性中毒。
谷胱甘肽 用于丙烯腈、氟化物、一氧化碳、重金属等中毒。
乙酰胺(解氟灵) 用于有机氟杀虫农药中毒。
乙酰半胱氨酸 用于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所致的中毒。
纳洛酮 用于急性阿片类中毒(表现为中枢和呼吸抑制)及急性乙醇中毒。
氟马西尼 用于苯二氮䓬类药物过量或中毒。

支持与对症治疗

(1)卧床休息、保暖、密切观察生命体征。

(2)输液和鼻饲以维持营养和水、电解质平衡。

(3)昏迷患者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翻身以预防肺炎和压疮。

(4)中毒性高热必须物理降温,如无禁忌证可考虑同时使用氯丙嗪降温。

(5)对中毒性肾衰竭者尽早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考考你

【多选】

以下有关洗胃注意事项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强腐蚀剂中毒者禁止洗胃

  B.中毒引起的惊厥未被控制之前禁止洗胃

  C.应将胃内容物抽出做毒物鉴定之后再洗胃

  D.洗胃过程中如发生惊厥或呼吸停止应立即停止

  E.汽油等中毒者洗胃、可因胃反流后引起类脂质性肺炎

答案:ABDE